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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级下达我市农村文化墙资助资金5万元

时间:2017-01-28点击:
  根据《河南省财政厅 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下达2016年重要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的通知》、《新乡市财政局  中共新乡市委宣传部关于下达2016年重要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近日,新乡市下达我市农村文化(示范)墙资助资金5万元,专项用于我市农村文化(示范)墙新建、改建、文化宣传建设支出。   上级要求专项资金要加强管理,确保专项专用。宣传文化资金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宣传文化经济政策,支持、促进宣传文化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,繁荣社会主义宣传文化事业,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建立的财政专项资金。 (宋振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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